【以案释法】罚6W | 未对劳务派遣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2019年,杭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对辖区内某公司进行职业卫生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有些进行过职业健康检查,有些尚未做过。 

 调查中,执法人员通过调取该公司人事信息,查询合同,询问相关责任人,进行仔细比对,发现该公司正式员工做过职业健康检查,而劳务派遣人员均未做过职业健康检查,只是在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过普通体检。 虽然该公司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为劳务派遣人员,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和第八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杭州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认定该公司存在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违法行为,给予了该公司罚款60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该公司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完毕。

(杭州卫生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