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健康不是 “可有可无” 的附加项,而是关系到每一位劳动者生命安全的 “底线要求”。近日,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公布了一起典型职业病防治违法案例:当地某纸业公司因长期忽视职业健康管理,导致 14 名员工确诊正己烷中毒,最终被处以 “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 罚款 22.5万元” 的行政处罚。这起案例不仅揭开了部分企业在职业健康管理中的漏洞,更给所有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

案例来源:重庆市铜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一、医院通报,职业病隐患浮出水面
2025年初,重庆市某高校附属第一医院向铜梁区卫生健康委通报了一则异常情况:重庆某纸业公司(下称 “涉事企业”)的3名员工(员工A、员工 B、员工C)相继被诊断为 “双下肢肌无力、肢体麻木、周围神经病”。
“周围神经病” 通常与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相关,这一诊断结果立刻引起了卫健部门的警惕 —— 这很可能不是偶然的个体疾病,而是企业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信号。为了查明真相,铜梁区卫生健康委迅速启动了专项监督检查。
二、多轮执法检查,违法事实逐渐清晰
2025年3月12日至25日,铜梁区卫生健康委的两名执法人员在涉事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的陪同下,先后多次前往企业开展现场检查。检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等多部法律法规,重点围绕 “是否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员工职业健康监护是否到位、职业病危害项目是否申报” 等核心问题展开。
随着检查的深入,更严重的情况逐渐浮出水面:经进一步排查和职业病诊断,涉事企业共有14名员工确诊职业病!其中,8人(包括此前通报的3名员工)被诊断为 “职业性慢性中度正己烷中毒”,6人被诊断为 “职业性慢性轻度正己烷中毒”。
正己烷是工业生产中常见的溶剂,广泛用于黏合剂、清洗剂等环节,但长期接触超过国家标准的正己烷,会损伤人体神经系统,导致肢体麻木、无力、行走困难等症状,严重时甚至可能造成终身残疾 —— 这14名员工的 “怪病”,正是长期在不合格的工作环境中劳动埋下的隐患。
三、5项违法行为曝光,“职业健康”形同虚设
经过详细调查,执法部门最终查明涉事企业存在5项明确的违法行为,每一项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员工中毒事件的发生:
1. 工作场所 “毒超标”:有害物质浓度突破安全红线
涉事企业工作场所内的正己烷浓度,超过了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这意味着员工每天在 “有毒环境” 中工作,身体持续受到有害物质侵蚀 —— 这是导致 14人中毒的直接原因。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强度或浓度需符合国家标准” 的要求。
2. 健康监护 “零作为”:未体检、未建档案,错失早期干预机会
职业健康检查是预防职业病的 “第一道防线”,但涉事企业从未按规定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也没有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很多员工出现麻木、无力等症状后,因未及时通过体检发现问题,导致病情拖延,从轻度中毒发展为中度中毒。
3. 危害申报 “逃责任”:未向监管部门报告职业病隐患
根据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需向卫生健康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管。但涉事企业从未履行这一义务,相当于 “隐瞒” 了工作场所的安全隐患,逃避了监管责任,导致隐患长期未被发现。
4. 管理者 “不懂法”: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企业法定代表人张某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均未接受过正规的职业卫生培训。这意味着他们既不了解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也不知道如何建立有效的防护机制 ——“管理者不懂行”,直接导致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形同虚设。
5. 员工 “不知情”:未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卫生培训
涉事企业从未向员工普及正己烷的危害及防护知识,很多员工直到确诊中毒,都不知道自己每天接触的物质有剧毒,也不知道如何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如口罩、防毒面具)。“员工不知情”,让他们在危险中毫无防备。
四、职业健康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
这起案例看似是 “企业忽视管理” 的个案,实则暴露了部分企业对职业健康的认知误区 —— 有的企业认为 “职业健康投入是成本负担”,有的觉得 “只要没出人命就没事”,还有的依赖 “员工自己注意”…… 这些想法最终酿成了悲剧。
对企业而言:合规是底线,责任不能 “省”
1. 必须落实 “主体责任”: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员工职业健康检查、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培训等,都是法律规定的 “硬性要求”,不能打折扣、搞变通;
2. 别算 “小账” 亏 “大账”:22.5 万元罚款、停产损失,再加上员工的工伤赔偿、医疗费用,远比前期投入防护设施、开展培训的成本高得多;
3. 管理者要先 “懂法”:只有负责人和管理人员掌握了职业健康知识,才能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从源头防范风险。
对劳动者而言:健康要自己 “守护”
1. 了解自身权利:入职前可要求企业告知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入职后若企业未组织职业健康检查、未提供防护用品,可向卫生健康部门举报;
2. 警惕 “身体信号”:若出现不明原因的麻木、无力、头晕等症状,尤其是长期接触化学品、粉尘等的岗位,要及时就医,并告知医生工作环境,便于早期诊断;
3. 主动学习防护知识:了解岗位有害物质的危害,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盲目作业。
职业健康关乎每一个家庭的幸福,也关乎企业的长远发展。这起 22.5 万元的罚款,不仅是对涉事企业的惩戒,更是对所有用人单位的警示:法律红线不可碰,员工健康不能忘。只有企业真正把职业健康放在心上、落在实处,才能实现 “企业发展” 与 “员工安全” 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