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罚7W | 常熟一企业安排有职业禁忌劳动者从事职业禁忌作业被罚

【被罚企业】:常熟市浒浦锻压机械厂 

【违法事实】常熟市人民政府碧溪街道办事处于常熟市浒浦锻压机械厂巡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存在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职业禁忌作业的违法嫌疑。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七)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治理,并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提请有关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七)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未成年工或者孕期、哺乳期女职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者禁忌作业的。 

【处罚日期%处罚结果】2021年7月29日 罚款70000元(柒万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