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报告上没有CMA标识了,还合规吗?

合规。简单的说原来第三方机构实验室由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场监管局2个部门认定资质,现在授权CMA的市场监管局不管了,自然就没有CMA标识了。

2019年10月25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改革工作的意见》,其中就明确“对于仅从事科研、医学及保健、职业卫生技术评价服务、动植物检疫以及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房屋鉴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等领域的机构,不再颁发资质认定证书”,即从那时起,市场监管局就已经不管职业卫生服务机构的实验室认可了,没有人家认可,检测报告上就不会有“CMA”标识了。

2020年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市场监督总局认可检测司关于进一步明确统一规范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函》(市监检测(司)函【2020】12号)。在此函中正式通知并且明确了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无需再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这是对以上资质认定改革工作意见精神的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