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你们公司属于哪一类?

根据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用人单位或项目分为职业病危害“严重”和“一般”两类。

分类的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目录》(GB/T4754)对建设项目和用人单位进行风险分类。

若出现“一般”类型的项目与实际有明显区别时,可调整为严重。

若同一个项目(或用人单位)不同子项目(或工作场所)分别属于不同行业的,应当根据风险级别高者确定风险类别。

若在《目录》中没有纳入的行业,应由第三方机构评价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