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一公司因未能提供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上岗前及在岗期间培训相关资料被处罚
2018年5月10日,三角安监分局执法人员对中山市溢锦纺织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进行检测、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等违法事实,当即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限期1个月整改,并处警告。
日前,执法人员在复查中,发现该公司未能提供对员工开展职业卫生上岗前及在岗期间职业卫生培训相关的图片、签到、培训内容等培训资料,尚未完成整改。后经执法人员立案调查及取证,证实该公司违反了《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项的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来源:三角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