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元素教育公司职业病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有效预防职业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EHS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监管工作,负责督促、指导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和使用。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主要依据《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和《江苏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等制定,具体见附件1。外包工、劳务派遣和实习学生等应当纳入本公司统一管理,配备相应的个体防护用品。
三、后勤部负责个体防护用品的采购、入库和出库登记,应与EHS部协调,采购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防护用品,不得购置不合格的防护用品。
四、生产部负责统计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信息,并向仓库办理领取手续。向员工发放个体防护用品时,应做好领用登记,由劳动者本人签字认领,领用记录应交EHS部存档备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记录应做到“一人一档”。
五、员工应正确佩戴和妥善保管个体防护用品,发现失效要及时向生产部申领。
七、EHS部每季度组织一次职业病防护用品采购和使用情况检查,发现不按规定采购和使用防护用品的,第一次给予直接责任人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发直接责任人安全奖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辞退。
附件1
岗位/工种 | 危险、有害因素类别 | 配备的防护用品种类 | 防护用品型号/级别 | 防护用品发放周期 | 呼吸过滤元件更换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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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当劳动者感觉个人防护用品已经失效或损坏时,可随时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