氢元素教育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制度
为了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管理,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EHS部负责公司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二、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健康委(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
三、职业危害申报应当准备的资料:
(一)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产品及产量;
(二)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证明;
(三)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对应接触人数;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五)职业健康检查总结报告。
四、职业病危害申报为在线申报。通过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s://www.zybwhsb.com)进行数据申报,最后将《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表》打印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在监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回执存档。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EHS部要按照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
(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二)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三)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四)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五)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自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六、每年对申报内容进行年度更新。应在距上一次申报间隔11-13个月期间进行更新。
七、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回执应及时归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
八、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个季度对职业病危害申报的实行情况进行督查,如发现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落实职业病危害申报制度的,第一次给予EHS部负责人警告,第二次起每次扣发该部负责人安全奖1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