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人员有糖尿病对高温有职业禁忌,实际接触高温的频率也不高,请问应如何解决?

《职防法》第三十五条: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第一,可以将这个操作员调离原有岗位,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第二,如果这个人没有其他地方可以调整,可以重新制定这个操作人员的岗位职责,规定他不得去哪些高温区域,只能在哪些区域作业,并将岗位调整告知本人签字确认,确保该操作员不得从事禁忌的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