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罚1W | 商洛一企业相关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被给予警告及处罚

二三里资讯商洛官方账号 发布时间: 2021-04-26

日前,商州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查处一起企业相关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违规行为,对当事企业给予警告并实施行政处罚。

3月18日,商州区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在杨斜镇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商洛市鑫泰矿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也不能提供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证明,存在一定的卫生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对该企业相关负责人做了询问笔录,责令其限期整改。

经查,该企业违反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卫生知识和管理能力,并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规定。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规定,执法人员给予商洛市鑫泰矿产开发有限公司警告,并处罚款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