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罚5W|违反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规定 

【案件介绍】

2019年6月13日,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庆市澳凯龙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未进行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竣工验收;

2.现场作业焊工丁某、黄某某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

3.该单位未在作业现场设置职业病防治公告栏和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4.该单位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该单位未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检测;

6.该单位和电焊工丁某和黄某某签署的劳动合同中未进行职业病危害事项的告知。

【处理结果】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八条第三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沙坪坝区卫生健康委于2019年9月5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六)项、第七十五条第(七)项、第七十条第(三)项、第七十一条第(三)、(四)项、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