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罚1万|青海一企业负责人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

信息来源:职业危害防护技术专业委员会

信息提供日期:2017-09-18

2017年6月8日和同年6月21日,西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青海鑫诺光电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检查。
证实该公司负责人未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的事实,违反了《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