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日-11月10日卫生行政处罚公示
2021-11-09 09:40 来源:乐业县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11月10日卫生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决定书签发日期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种类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万元) | 没收金额(万元) | 处罚有效期 | 处罚机关 | 公示日期 | 公示截止期 |
乐业县时利和采石场有限公司 | 乐卫职监罚2021-11-01 | 2021/11/01 | 1、未制定《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2、未在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置粉尘、噪音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七十三条规定 | 警告 |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0 | 0 | 2099/11/01 | 乐业县卫生健康局 | 2021/11/01 | 2021/11/01 |
乐业县永良木业加工厂 | 乐卫职监2021-11-02 | 2021/11/01 | 1、未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没有指定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没有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未设置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3、未开展劳动者职业卫生培训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四款 | 警告 |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0 | 0 | 2099/11/01 | 乐业县卫生健康局 | 2099/11/01 | 2099/11/01 |
乐业县鸿庆木业加工厂 | 乐卫职监罚2021-11-03 | 2021/11/01 | 1、未在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置噪音、高温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志 ; 2、未在生产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置粉尘、噪音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志。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六十九条、第七十三条第八项 规定 | 警告 |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0 | 0 | 2099/11/01 | 乐业县卫生健康局 | 2099/11/01 | 2099/11/01 |
乐业县通力木业加工厂 | 乐卫职监罚2021-11-04 | 2021/11/02 | 1、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材料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材料;2、未设置职业危害因素告知栏,未在职业危害因素严重的岗位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粉尘、噪音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志;3、未进行每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4、未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一条第四款;第七十二条第四款、第八款规定 | 警告 |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0 | 0 | 2021/11/02 | 乐业县卫生健康局 | 2021/11/02 | 2021/11/02 |
乐业县合乐木材加工厂 | 乐卫职监罚2021-11-05 | 2021/11/02 | 1、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材料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材料;2、未设置职业危害因素告知栏,未在职业危害因素严重的岗位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粉尘、噪音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志;3、未进行每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4、未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一条第四款;第七十二条第四款、第八款规定 ,决定予以你(单位) | 警告 |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0 | 0 | 2021/11/02 | 乐业县卫生健康局 | 2021/11/02 | 2021/11/02 |
乐业县鑫联木材加工厂 | 乐卫职监罚2021-11-06 | 2021/11/02 | 1、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材料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材料;2、未设置职业危害因素告知栏,未在职业危害因素严重的岗位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粉尘、噪音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志;3、未进行每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4、未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一条第四款;第七十二条第四款、第八款规定 | 警告 |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0 | 0 | 2021/11/02 | 乐业县卫生健康局 | 2021/11/02 | 2021/11/02 |
乐业县恒旺矿石工艺品加工厂 | 乐卫职监罚2021-11-07 | 2021/11/04 | 1、未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材料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材料;2、未设置职业危害因素告知栏,未在职业危害因素严重的岗位生产车间、醒目位置设置粉尘、噪音职业危害因素警示标志;3、未进行每年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4、未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一、二款;第七十一条第四款;第七十二条第四款、第八款规定 | 警告 |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0 | 0 | 2021/11/04 | 乐业县卫生健康局 | 2021/11/04 | 2021/11/04 |
乐业县旺成矿业有限公司 | 乐卫职监罚2021-11-08 | 2021/11/05 | 1、未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即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评审验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2、未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3、未建立职业卫生健康档案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五款;第七十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二款;第七十二条第四款;规定 | 警告 |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0 | 0 | 2021/11/05 | 乐业县卫生健康局 | 2021/11/05 | 2021/11/05 |
乐业华星超微矿粉有限公司 | 乐卫职监罚2021-11-09 | 2021/11/05 | 1、你公司未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2、你公司未设置职业危害因素公示栏,未公示检测结果,洗矿(原材料为方解石)车间无噪音警示标志,粉碎车间、成品(成品为重质碳酸钙)加工车间无粉尘、噪音警示标志;3、你公司成品加工车间带普通医用口罩上岗作业,接触噪音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洗矿、粉碎及成品加工车间劳动者未佩戴耳塞进行作业。4、你公司未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劳动者的个人健康监护档案不齐全。5、你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书,未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在劳动合同中写明。6、你未按要求开展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七、你公司未开展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五)项,第七十条第二款、第四款,第七十一条第(一)、(三)、(四)项、七十二条第(八)的 规定 | 警告 | 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 0 | 0 | 2021/11/05 | 乐业县卫生健康局 | 2021/11/05 | 2021/11/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