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罚 8.5 W | 舍不得“花小钱”,迎来“大教训”,一企业未组织体检被罚

来源:玉环卫生监督

2021年7月2日, 职业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是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重要举措,一企业因未组织劳动者体检被罚款85000元。

企业主:哎,整个企业体检一年才只花七千左右,这一次罚款就罚了八万五,都够我组织十几年的体检了。

【案情简介】

2021年7月2日,市卫生健康局召开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培训会,会上重点强调了职业病防治工作内容与时间节点,9月1日,市卫生监督所对一家参会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企业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工作场所存在苯、电焊烟尘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现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共67人均未按照要求落实职业健康体检工作,执法人员予以立案调查。

处罚结果

《职业病防治法》中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或者未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的。”

该企业未按照规定组织职业健康检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四)项,同时参照《浙江省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 最终给予警告及罚款人民币85000元的行政处罚

职业健康检查那点事儿:

1. 职业健康检查细分为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体检,岗前体检主要目的为发现有无职业禁忌证,建立基础健康档案;在岗体检主要目的为及时发现职业禁忌、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或疑似职业病病人或健康异常改变;离岗体检目的为确定劳动者在停止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时的健康状况。

2. 若职业健康检查报告显示结果为“复查”,用人单位需按照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建议及时安排复查,完成体检闭环。

3. 职业健康检查结果需书面告知劳动者并签字,违者可涉及5万-10万的罚款。

4. 未组织接害劳动者进行离岗体检就解除劳动合同,不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总而言之,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舍不得“花小钱”,可能会面临“大教训”,切莫“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