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氢元素教育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公司员工的健康,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各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员工须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的相应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落实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公司实行责任倒查制度,如因未履行岗位职责,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将依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职业卫生管理相关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

二、职责

(一)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公司成立以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有副总经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专(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和工会代表组成,具体职责:

1、审议并监督落实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审议对公司员工职业病防治工作方面的奖惩决定;

3、审议并监督落实公司职业卫生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职责

董事长(总经理)是公司主要负责人,是职业病防治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职业卫生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制订并督促落实公司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及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2、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配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3、落实职业病防治资金投入;

4、责成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员工对职业卫生的合理化建议和正当要求;

5、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病防治职责。

(三)分管负责人(副总经理或其他领导)职责

副总经理(或其他领导)是公司职业病防治直接责任人,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1、组织实施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保证经费和人员落实到位;

2、协助董事长具体实施有关职业病防治工作。

(四)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副总经理(分管负责人)开展职业卫生工作,编制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负责联系政府职业卫生监管部门;

2、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对这些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实施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合同告知、检测结果告知、体检结果告知,落实公告栏的设置;

4、按规定完成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5、按规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接受职业卫生培训,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卫生培训,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

6、实施职业病防护设施台帐的建立和定期维护检修;

7、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

8、组织实施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并针对检测结果落实相关整改,组织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检测;

9、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10、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

11、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12、负责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负责应急救援设施设置与维护,并组织定期演练;

13、制定和修订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15、每季度组织现场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有权责令改正,或报告分管负责人研究处理。

(五)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职责

EHS部(设置或指定)是公司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落实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1、起草公司职业病防治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起草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各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

3、负责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实施职业病危害因素合同告知、检测结果告知、体检结果告知,落实公告栏的设置;

4、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5、负责开展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职业病防护设施维护检修;

7、负责职业病防护用品的管理;

8、负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和日常检测工作;

9、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

10、负责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检查档案;

11、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参加事故调查处理;

12、负责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修订,负责应急救援设施设置与维护,并组织定期演练;

13、制定和修订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1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15、每季度组织现场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有权责令改正,或报告分管负责人研究处理。

16、完成其它职业卫生管理相关工作。

(六)生产部职责

1、贯彻落实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编制公司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发现有利于保护员工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及时上报主要负责人,申请逐步替代现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技术、工艺、材料;

3、配合EHS部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清单、岗位分布以及作业人员接触情况等资料;

4、定期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进行维护保养,检修,确保正常运行,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报告EHS部;

5、督促、指导劳动者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以及按规定维护、保养个人防护用品;

6、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按规定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

(七)其它部门职责

依据公司实际确定。

(八)劳动者职责和义务

1、自觉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2、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增强职业病防范意识,认真参加公司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

3、配合公司按规定完成职业健康检查;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5、对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提供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6、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7、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