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罚款5-10万元!已经有单位被罚了,还不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资料来源:杭州卫生监督

近期,萧山区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大队向多家用人单位开出了罚单,原因都是“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而且每张罚单都在5万元以上

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主要责任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存在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的,应当及时、如实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危害项目,接受监督。

杭州市2019年4月开始就通过微信、报纸、邮寄等多种方式通知各单位及时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

但总有一些单位不当回事经反复催促仍不及时申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一)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的。

这次萧山就是对这些无动于衷的单位开出罚单。每家都吃一张不少于5万元的罚单

如何进行申报?

1.申报网址:www.zybwhsb.com

2.申报类型:

初次申报、变更申报、年度更新;

3.申报期限:每年更新1次(11-13月之间)

  •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建设项目的,自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 因技术、工艺、设备或者材料等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 用人单位工作场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
  • 经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发现原申报内容发生变化的,自收到有关检测、评价结果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