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发布《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等2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编号和名称如下:
1. GBZ 336—2025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
2. GBZ 337—2025 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
上述标准自2025年8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
2025年4月3日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由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单位起草。标准规定了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诊断原则及诊断。适用于制造业工人长时间从事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所致腕管综合征的诊断。
《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解读
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和2种具体职业病,其中,职业性肌肉骨骼疾病类别中新增腕管综合征(限于长时间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的制造业工人)。为实现对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规范诊断,制定《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标准》。
本标准通过综合分析国际劳工组织及部分国家和地区对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临床研究、职业卫生调查及诊断指南等资料,结合我国相关调查研究结果和标准的可操作性要求,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对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的关键技术作出判定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制造业工人长时间从事腕部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所致腕管综合征的诊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范了“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腕部重复作业和腕部用力作业”的术语和定义。
(二)规定了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诊断原则,强调职业性腕管综合征的发生与劳动者作业姿势、用力情况、作业动作及重复频率、作业时间等有关,强调做好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性。
(三)规定了职业性腕管综合征诊断判定指标,患侧腕部有长时间重复作业或用力作业职业史,同时具备手、腕部临床表现、特殊检查阳性体征及客观检查指标异常。

《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由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等单位起草。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原则及诊断。适用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
《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解读
2024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4部门联合印发新版《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新增2个职业病类别和2种具体职业病,其中,职业性精神和行为障碍类别中新增创伤后应激障碍(限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为实现对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规范诊断,制定《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
本标准通过综合分析国际劳工组织及部分国家和地区关于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标准、职业卫生调查及诊断指南等资料,结合我国相关调查研究结果和标准的可操作性要求,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对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的关键技术作出判定指标。本标准适用于参与突发事件处置的人民警察、医疗卫生人员、消防救援等应急救援人员发生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规范了“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的术语和定义。
(二)规定了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的诊断原则,强调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的发生与职业特征、参与职业活动的性质有关,强调做好职业健康监护的重要性。
(三)规定了职业性创伤后应激障碍诊断判定指标,强调需同时具备突发事件处置经历、“三联征”症状、严重功能损害,并排除其他因素所致类似疾病。
标准下载: